新加坡《2025年防诈骗保障法令》(Protection from Scams Act 2025)于2025年1月7日经国会三读通过,并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令赋予警方在特定情况下对个人银行账户和信贷服务实施限制的法定权力,旨在更有效地阻止诈骗事件发生,保护潜在受害者免于财产损失。
根据法令,若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个人即将向诈骗分子汇款、提取现金交予诈骗分子,或为诈骗目的申请或动用信贷服务,便可向银行发出限制令(Restriction Order,RO)。这是新加坡首度立法允许警方干预潜在受害者的银行交易,也是全球首个以立法形式赋权警方对受害者银行操作进行限制的国家。
限制令的签发与适用范围
警方发出限制令前,将由警员或根据《警察部队法》第64条任命的商业事务局(CAD)人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或其家属提供的信息,逐案评估是否需要发出限制令。限制令仅在警方尝试说服未果后,作为“最后手段”使用,前提是为保护当事人不被继续诈骗。
如果警察官员有合理理由相信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发出RO:
(a)个人向诈骗分子进行汇款,提取任何资金意图将钱交给诈骗分子,或申请或提取任何信贷额度意图使诈骗分子受益;并且
(b)为保护当事人,发出许可令是必要的,只有在用尽其他方法说服当事人无效后,才会将许可令作为最后手段发出。
获得限制令的个人将面临以下三方面的银行服务限制:
● 银行账户资金转出(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ayNow、柜台汇款);
● 自动提款机(ATM)服务;
● 所有信贷服务(例如:信用卡交易、个人贷款申请与动用)。
警方发出的限制令将默认送交新加坡七家本地系统重要性银行(Domestic 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s,D-SIBs),这些银行管理着全国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存款账户。七家D-SIBs包括星展银行(DBS Bank)、华侨银行(OCBC)、大华银行(UOB)、花旗银行(Citibank)、汇丰银行(HSBC)、马来亚银行(Maybank)及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如果警方有合理怀疑,认为某人将通过非D-SIB银行账户向诈骗分子转账,也可以对该非D-SIB银行发出限制令。
在限制令生效期间,受限制人仍可因正当用途动用其资金,例如用于日常生活支出或支付账单。该类提款须由个人向警方提交申请,并将逐案评估批准。
每份限制令的有效期为最长30天,若警方判断仍需进一步介入(例如收集更多证据、争取亲属协助劝导、引导当事人启用账户保护措施等),可延长限制令,每次延长最长为30天,最多可延长五次,即最长有效期达六个月。在当事人不再面临诈骗风险的情况下,警方可提前终止限制令。
如当事人或其银行账户的联名账户持有人对限制令有异议,可向警察总监提出上诉。在上诉审理期间,限制令仍继续有效。警察总监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新加坡内政部表示,该法令的通过是为了遏制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趋势,并赋予警方必要的法律工具阻止潜在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预计法令实施后,警方每月将发出10份或以上的RO。
根据警方统计,新加坡诈骗案在过去五年持续上升,从2020年的15,651起增至2024年的51,501起,年增长超三倍。2024年受骗金额也创下新高,达11亿新元,同比增长约七成。其中,82.4%的诈骗案件属于“自愿转账”,即受害者主动将钱款汇给诈骗团伙。
尽管银行与警方合作推动公众教育、加强交易验证与防诈措施,诈骗案件仍层出不穷。《2025年防诈骗保障法令》的出台,是新加坡在立法层面对抗诈骗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巩固新加坡在打击跨境诈骗和金融犯罪方面的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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