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GIP时须在下述投资方案中选择一项。家族理财办公室负责人仅可限选择方案C。
在新加坡投资不少于一千万新元设立新商业实体或扩大现有实体业务。
①方案A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或投资计划书。计划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书表格B(从www.edb.gov.sg/cn/gip下载最新表格)中所列出的项目,即:预计的聘用人数、年境内商业经费支出以及相关财务预测。EDB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申请人在该公司的职责、该公司的商业活动以及相应所创造的本地就业机会进行评估;以及
②您必须持有该公司至少30%的股权(若您用于满足申请资格的公司是上市公司,并通过上市公司投资您的方案A商业实体,您必须是该公司的最大个人股东之一)并且是该公司核心管理层的一员(例如:高管、董事会成员);以及
③该公司必须从事附录B行业清单所列的至少一个行业。
※ 申请人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作为附属申请人与申请人同时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男性附属申请人将须服兵役;
※ 申请人父母、已婚子女、以及二十一岁以上的未婚子女不可通过申请人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他们可以申请长期探访准证(LTVP)。该准证的有效期取决于申请人的再入境许可证(REP)的有效期。
※ 申请人应满足GIP对应的资格条件,包括相应的商业背景、公司营业额、持股比例及行业要求;
※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永久居民手续;
※ 特殊情况及时与金阁顿移民顾问沟通,提前制定方案;
※ 金阁顿移民顾问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量身定制移民方案;
※ 客户需积极配合提供申请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