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日期: 2024年12月
客户姓名: P先生
最高学历: 专科
移民方案: 家族办公室项目
月薪和职位: 自主创业者
从事行业: 金融领域
办理本项目/本计划的原因:
申请人在新加坡创业多年,并且与家人一直在新加坡长期居住。申请人在了解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的免税免牌照的税收激励政策并且有可能获取新加坡身份之后,毅然决定加入新加坡家族办公室项目。
申请者通过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家族办公室,并在其中担任符合条件的岗位,申请EP工作准证;其合法已婚配偶及未满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家属准证(DP)随行居住,如家庭成员实际在家族办公室任职且独立符合EP条件,亦可自行申请EP;同时,若EP持有人月固定薪资不低于12,000新元,其父母也可申请长期探访准证(LTVP)来新长期居留。通过上述安排,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三代同居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