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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监管下的主要金融牌照】(八)反洗钱合规体系(上)
发布时间:26/November 2025

注:本文未经金阁顿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视为侵权,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新加坡长期以来支持全球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扩散融资。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维持一个廉洁且受信赖的金融中心至关重要。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扩散融资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首要任务。MAS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管控机制来侦测和威慑此类非法活动。MAS也与业界合作,通过探讨新兴风险、不断演变的犯罪类型以及行业最佳实践来加强其防御能力。

一、新加坡反洗钱的法律框架

新加坡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积极成员,该机构是制定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和打击扩散融资全球标准并进行监督的机构。新加坡与其他的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打击扩散融资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国际标准。MAS也是亚太反洗钱组织的创始成员。

为确保金融机构遵循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打击扩散融资义务,MAS通过多项监管文件及机制进行规范,包括:

(1)法定通知(Notices)(部分)

MAS向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发布关于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通知,例如:

● 通知314: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人寿保险公司;

● 通知TCA-N03: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信托公司;

● 通知SFA 04-N20:向指定牌照持有者及特定豁免人士发出关于根据《证券及期货(跨境安排豁免)(外国办事处)条例》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跨境安排;

● 通知SFA 04-N19:向特定人士发出关于根据《证券及期货(跨境安排豁免)(外国关联公司)条例》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跨境安排;

● 通知SFA 13-N01:关于获批准的受托人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

● 通知SFA 04-N02:关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

● 通知SFA 03AA-N01:关于存管处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

● 通知SFA 02-N05:关于批准交易所及认可市场运营商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

● 通知FAA-N25:关于持牌财务顾问及特定豁免财务顾问的根据《财务顾问(跨境安排豁免)(外国办事处)条例》的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跨境安排。

这些通知对客户尽职调查(CDD)或了解您的客户(KYC)、受益所有人识别、持续监测、可疑交易报告、记录保存等义务作出属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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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南(Guidelines)

MAS发布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通知的指南,包括:

● 关于《通知 SFA02-N05: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批准交易所及认可市场运营商;

● 关于《通知FAA-N06: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

● 关于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直接一般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及直接人寿保险业务(意外险与健康险);

● 关于《通知SFA 13-N01: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获批准的受托人;

● 关于《通知PSN02: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数字支付代币服务;

● 关于《通知626: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银行;

● 关于《MAS通知314: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人寿保险公司;

● 关于《通知TCA-N03: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信托公司;

● 关于《通知626A: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信用卡或签账卡牌照持有者;

● 关于《通知SFA 04-N02: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 关于《通知 FAA-N06: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

● 关于《MAS通知FSM-N02:防止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的指南;

● 关于提供数字咨询服务的指南[CMG-G02]。

(3)其他MAS指南(部分)

MAS发布对金融机构监管期望的其他指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通知或指南:

● 批发银行和全资银行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交审批、通知和其他监管文件的合规工具包;

● 商业银行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交审批、通知及其他监管文件的合规工具包;

● 近期检查中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的期望;

● 加强反洗钱/反恐融资控制,防范滥用法人/安排和复杂结构的风险;

● 加强金融机构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控制;

● 加强对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控制;

● 有效识别和降低滥用法人风险的措施;

● 关于加强反洗钱/反恐融资框架和控制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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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告(Publications)(部分)

MAS定期发布与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的公告及媒体稿,包括:2025年10月FATF声明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部长宣言等。

(5)新加坡其他组织和伙伴关系发布的指导文件(部分)

新加坡的其他组织和伙伴关系,包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反洗钱/反恐融资行业伙伴关系(ACIP)发布的指导文件,包括:

● 财富来源尽职调查最佳实践行业观点;

● 财富管理相关风险最佳实践;

● 打击扩散融资——最佳实践行业观点;

● 利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方法进行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最佳实践行业观点;

● 管理与涉及数字资产的客户关系相关的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制裁风险的行业观点与最佳实践;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扩散融资风险评估与缓释的指南。

(6)有针对性的金融制裁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规定的针对性金融制裁

新加坡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均须遵守关于联合国指定个人和实体的金融制裁要求。

针对金融机构

作为联合国成员国,新加坡致力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除其他措施外,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可能对联合国安理会(或相关联合国委员会)认定的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特定威胁或破坏的特定个人和实体实施针对性金融制裁。例如,联合国安理会曾通过决议应对伊朗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风险。

MAS根据《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192条(结合第15(1)(b)条和第219(d)条)颁布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FSM Regulations),落实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规定的针对性金融制裁。《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适用于新加坡所有金融机构。

总体而言,《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要求金融机构:

● 立即冻结指定个人和实体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

● 不得就以下事项进行金融交易或提供金融援助或服务:

(i)指定个人、实体或物品;或

(ii)扩散、核相关或其他受制裁的活动;以及

● 向MAS报告任何与指定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相关的事实或信息。

根据《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任何违反《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的金融机构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最高100万新元的罚款。

在建立业务关系或提供金融服务之前,金融机构应确保其不与指定个人和实体交易。金融机构必须将其客户(包括受益所有人)的姓名与指定个人和实体的姓名(及别名)进行筛查比对。

金融机构还应注意,除《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外,还存在其他其必须遵守的针对性金融制裁(例如,《恐怖主义(制止融资)法》中的规定)。

如有必要,金融机构应就《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的解释和适用性寻求法律意见。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我们”页面(网址:https://www.mas.gov.sg/contact-us)联系MAS。

可变资本公司须遵守根据《可变资本公司法》第83(1)(b)条颁布的《可变资本公司(制裁与个人资产冻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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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加坡的非金融机构及自然人

新加坡的非金融机构及自然人同样须遵守关于联合国指定个人和实体的制裁要求。

于2001年颁布的《联合国法》授权律政部长制定为遵守制裁要求所必需的条例。

迄今为止,新加坡已制定相关条例以遵守各项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例如涉及伊朗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决议。《联合国法》及其相关条例的全文可在新加坡法规在线网站查阅(网址:https://sso.agc.gov.sg/Browse/Act/In-Force/U?SortBy=Title&SortOrder=ASC)。

这些条例禁止新加坡境内的个人与各《联合国条例》中定义的指定个人和实体进行交易。

禁令包括以下内容:

● 禁止与指定人员的财产进行交易;以及

● 禁止向指定人员提供资源和服务以使其受益。

根据《联合国法》,任何触犯根据该法制定的任何条例所定罪行的人,一经定罪,如属个人,可处以最高50万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可处以最高100万新元的罚款。

如有必要,请就《联合国法》及其条例的解释和适用性,或您遵守制裁要求的义务寻求法律意见。进一步的问询应发送给您的行业监管机构或主管机构,或在适当时通过“联系我们”页面发送给MAS。

除《联合国法》及其条例外,所有自然人和法人还须遵守《恐怖主义(制止融资)法》中规定的其他针对性金融制裁。

此外,新加坡的金融机构还必须遵守根据《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192条,结合第15(1)(b)条和第219(d)条制定的各项条例,以履行或促进履行新加坡凭借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定而承担的义务。它们还必须遵守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义务,例如《恐怖主义(制止融资)法》中的规定。

根据《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未能或拒绝遵守相关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通知中任何要求的金融机构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每项罪行不超过100万新元的罚款。若属持续犯罪,则该金融机构在定罪后,在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或部分时间内,可被另处10万新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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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加坡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扩散融资的战略

维持一个有效的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扩散融资的框架,可以保护新加坡体系免受非法活动和非法资金流动的影响,并巩固新加坡作为可信赖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的声誉。

新加坡在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和打击扩散融资方面的工作由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指导委员会领导,该委员会由内政部常任秘书长、财政部常任秘书长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组成。

1.国家反洗钱战略

新加坡的《国家反洗钱战略》阐述了应对洗钱风险的战略性方针,并将指导新加坡在风险、趋势和犯罪类型模式快速变化的背景下,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来打击洗钱活动。

《国家反洗钱战略》参考了新加坡更新的《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该评估综合了多年来对洗钱风险的观察),以及其他旨在加深对新加坡风险理解和完善风险缓控措施的风险评估与审查报告。它指导新加坡持续努力加强新加坡的反洗钱框架,并支持在新加坡境内采取基于风险且相称的措施来打击洗钱活动。

《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是新加坡在不断变化的风险环境中持续维护其反洗钱机制有效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评估综合了新加坡执法机构、新加坡金融情报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各监管机构,以及私营部门实体和外国对口机构的观察与反馈。

《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基于关于威胁、脆弱性和控制因素的大量定性与定量指标,概述了新加坡面临的主要洗钱风险。新加坡面临的主要洗钱威胁源于一系列上游犯罪,犯罪分子企图利用新加坡的政治经济稳定、健全的法治、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金融和其他行业提供的广泛服务。

《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确定新加坡面临的关键威胁为欺诈(特别是网络欺诈)、有组织犯罪、腐败、税务犯罪和基于贸易的洗钱。

在金融行业,银行业(包括财富管理)被评估为具有最高的洗钱风险。在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中,公司服务提供商构成的洗钱风险较高。其他高风险行业包括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跨境资金转移服务提供商(包括汇款代理)、持牌信托公司、房地产行业以及宝石与贵金属经销商。

《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的结果,连同当局进行的其他风险评估,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金融机构和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提供指导,以侦测并跟上重点及新兴风险,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能够更及时地发现、阻断非法活动及采取执法行动。

金融机构和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尤其是那些被评估为具有较高洗钱风险的行业实体,也应参考《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来评估自身风险并相应加强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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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战略

基于《2024年恐怖主义融资国家风险评估报告》的调查结果,新加坡对2022年首次发布的《国家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战略》进行了更新。该《国家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战略》是新加坡应对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的国家方针,也是指导未来行动计划制定的路线图,以有效预防、侦查、调查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行为。它同时也加强了新加坡境内执法机构、政策制定者、监管与主管机构,以及(在适当情况下)私营部门之间的行动协调。

新加坡将实施此次更新的、包含五大要点的《国家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战略》:

a.协调与全面的风险识别;

b.强有力的法律与制裁框架;

c.稳健的监管制度;

d.果断的执法行动;以及

e.国际伙伴关系与合作。

《2024年恐怖主义融资国家风险评估报告》阐述了新加坡面临的最新恐怖主义融资威胁及脆弱领域。该评估考量了自2020年上一版评估以来的一系列关键发展,包括不断变化的全球和区域恐怖主义形势、亚洲数字经济和金融服务的增长,以及新出现的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类型。与2020年类似,2024年评估认为,为海外恐怖分子及恐怖主义活动筹集和转移资金的恐怖主义融资威胁在新加坡语境下依然存在。自我激进化的个体继续对新加坡构成最为突出的恐怖主义融资威胁。

2024年评估的关键恐怖主义融资风险领域与2020年识别的领域大体相似:

a.汇款业务(或提供跨境转账服务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和银行业由于其服务(包括跨境支付)相对易于获取,本质上仍易受恐怖主义融资威胁;

b.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的风险等级已从中低提升至中高;

c.非营利组织、跨境现金流动以及宝石、贵金属和贵重产品的风险等级仍维持在中低。

《2024年恐怖主义融资国家风险评估报告》也为2022年更新的《国家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战略》的目标提供了支持,这些目标即:

a.预防:主动威慑潜在的恐怖分子、恐怖组织及同情者利用新加坡的开放性进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b.侦测:通过对红色警示指标(尤其是在高风险领域和新兴的恐怖主义融资类型)进行有力监控和追踪,及时侦测并追踪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c.阻断:坚决对试图在本地及海外为恐怖主义活动筹集、转移和使用资金的恐怖分子、恐怖组织及同情者采取执法行动。

3.扩散融资国家风险评估与打击扩散融资战略

为更新和深化新加坡对扩散融资风险的认识,新加坡在现有理解基础上,开展了一次扩散融资国家风险评估,并借助了新加坡相关当局和私营部门专家的力量进行全面评估。该扩散融资国家风险评估识别了新加坡面临的主要扩散融资威胁以及高风险行业,包括:滥用法人实体、船对船转运、两用物项流动、奢侈品出口以及滥用虚拟资产。它还阐述了新加坡当局和私营部门已采取的关键扩散融资风险缓释措施。

MAS还评估出以下行业面临较高的扩散融资风险:

● 对于金融行业——银行、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汇款代理和海事保险公司;

● 对于非金融行业——公司服务提供商、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以及律师。

为应对上述威胁与高风险行业,新加坡制定了打击扩散融资战略。MAS提醒所有金融和非金融行业(包括那些未被确定为高扩散融资风险的行业)务必对扩散融资风险保持警惕,并在审视和加强其打击扩散融资管控措施(包括与相关针对性金融制裁相关的措施)时,参考本扩散融资国家评估的发现。新加坡将继续监测不断变化的扩散融资风险环境,并定期更新其扩散融资国家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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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资产追回战略

新加坡的《国家资产追回战略》阐述了新加坡从犯罪分子处追回非法资金和资产,并没收这些资产或将之返还给受害者的全面方针。

资产追回是新加坡反洗钱制度的关键支柱之一。其旨在阻止非法资产流入和流经新加坡的金融生态系统,同时继续欢迎合法的商业活动。

新加坡的《国家资产追回战略》围绕以下四大支柱展开:

● 侦查:通过追踪非法资金来发现可疑和犯罪活动;

● 剥夺:通过迅速查封和没收,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

● 交付:实现资产的最大化追回,用于没收或返还给受害者;以及

● 威慑:阻止犯罪分子利用新加坡来隐藏、转移或享用其非法资产。

5.打击洗钱的执法战略

新加坡警察部队、中央肃毒局和贪污调查局是新加坡负责调查洗钱的三家执法机构。为应对《2024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中识别的关键威胁并支持新加坡的反洗钱策略,这些机构确定了四个重点领域。在这些重点领域的工作得到了健全的法律框架、技术的有效运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强有力的国际合作的支持。新加坡执法机构将在这些重点领域下采取10项关键行动,以使新加坡在这个动态变化的运作环境和不断演变的洗钱类型面前保持领先一步。

重点领域 1——全社会对关键洗钱威胁的宣导与意识提升

(i)动员全社会,遏制洗钱活动;

(ii)与其他公共机构分享观察到的新兴风险,以加强监管和执法;

重点领域 2——提升公共和私营利益相关方的态势感知能力:

(iii)加强对金融情报的分析和利用以侦测洗钱;

(iv)促进跨机构和公私部门间的信息流动与协作;

重点领域 3——针对关键洗钱威胁提升调查能力

(v)确保反洗钱法律保持最新且具有威慑力;

(vi)依托与其他主管当局和国际同行的平台,侦测和调查洗钱活动;

(vii)利用数字化和技术,开发更有效的调查工具;

重点领域 4——加强资产追回能力

(viii)继续追查流入和流出新加坡的犯罪资产;

(ix)加强追踪和追回虚拟资产的能力;

(x)确保严格执行跨境现金申报制度。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新加坡金融机构合规性遵守及反洗钱的内容,您可以查看以下文章:

【新加坡金融机构合规性遵守】()反洗钱(AML)

【新加坡金融机构合规性遵守】(二)了解您的客户(KYC)

【新加坡金融机构合规性遵守】(三)打击恐怖主义融资(CFT)

【新加坡金融犯罪类】(一)违反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实例分析(上)

【新加坡金融犯罪类】(二)违反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实例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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